1. 法律定性:“谁主张,谁举证”是民事诉讼中的重要举证责任分配原则,它规定了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2.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3. 核心分析:适用逻辑:原告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某项权利或事实,就需要提供相应证据支持其主张。若无法提供证据或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主张,可能面临败诉风险。各方权利义务:主张方承担举证责任,对方在一定情况下可能有反驳和提供反证的权利。关键构成要件:主张方需明确其主张内容,并围绕该主张积极收集和提供证据。4. 实务建议:收集证据:当事人要及时、全面收集与主张相关的各类证据,如合同、文件、证人证言、视听资料等。证据整理:对收集到的证据进行分类、编号、说明,以便清晰呈现证据体系。寻求帮助:若因客观原因无法自行收集证据,可申请法院调查收集。在诉讼过程中,可咨询律师获取专业指导。法律程序上,先由原告举证,被告可针对原告证据进行质证和反驳,法院根据双方举证、质证情况作出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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