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法律定性:胜诉后对方不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还款义务,属于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的行为。2. 法律依据:《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是指,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民事诉讼法》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采取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等多种强制执行措施。3. 核心分析:适用逻辑:法院判决生效后,对方负有履行义务,若不履行,申请执行人可申请强制执行。权利义务:申请执行人有申请强制执行的权利,法院有采取执行措施促使对方履行的职责;被执行人有义务配合执行。关键构成要件:需有生效判决,被执行人有能力履行却拒不履行,达到情节严重程度。4. 实务建议:及时与执行法院沟通,提供对方财产线索,如房产、车辆、银行账户等。申请法院采取查询、冻结、划拨等强制措施。若对方确实无财产可供执行,可申请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高消费等,促使其主动履行。情节严重的,可向法院申请追究对方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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