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别人欠钱不还所需的费用主要包括案件受理费等。1. 案件受理费: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例如若欠款金额为5万元1万元部分交50元超过1万元至5万元的4万元部分按2.5%交纳即40000×2.5% = 1000元总共案件受理费为1050元。2. 其他费用:可能还会有申请财产保全的费用等。申请保全措施的根据实际保全的财产数额按照下列标准交纳: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交纳30元;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但是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交纳的费用最多不超过5000元。具体费用需根据欠款金额等实际情况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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