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定性:已达成赔偿协议后再次起诉涉及到协议的履行及变更问题。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核心分析:一般情况下,赔偿协议具有合同性质,双方应依约履行。若一方认为对方未完全履行协议,可依据协议约定要求继续履行或承担违约责任,而非直接起诉。若存在重大误解、显失公平、欺诈、胁迫等可撤销情形,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协议后重新起诉。关键构成要件在于证明协议存在可撤销的法定事由。实务建议:收集证据:证明对方未按协议履行或存在可撤销情形的证据,如书面记录、证人证言等。向法院起诉:准备起诉状及证据材料,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法律程序:法院受理后会进行审理,根据证据和事实作出判决。若判决支持重新起诉请求,需按照判决执行赔偿等事宜。潜在风险是若无法证明协议存在可撤销事由,再次起诉可能得不到法院支持,且可能需承担诉讼费用等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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