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法律定性:劳务分包中机械费的存在与否取决于具体的合同约定和实际履行情况。劳务分包主要是指施工总承包企业或者专业承包企业将其承包工程中的劳务作业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劳务分包企业完成的活动。2. 法律依据: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一条第三款规定,禁止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人自行完成。同时,相关建设工程法律法规对于劳务分包的界定强调了劳务作业的性质。3. 核心分析:劳务分包合同中,劳务分包人主要负责提供劳务人员进行施工作业。一般情况下,劳务分包并不包含主要施工机械的提供。但如果双方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包含机械费,且机械费是用于辅助劳务作业、为劳务作业顺利开展所必需的,在符合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的范围内,是可以存在机械费的。关键在于机械费的约定和使用要合理、合规,不能违反法律法规关于工程分包的强制性规定。4. 实务建议:如果涉及劳务分包合同中有机械费相关约定,首先要仔细审查合同条款,明确机械费的具体范围、支付方式等。在实际履行中,要注意收集与机械费相关的证据,如机械租赁协议、机械使用记录、费用支付凭证等。若发生纠纷,双方可先尝试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根据合同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