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法律定性: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而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产生的法律关系。没有用工合同,但需证明劳动关系存在,以维护劳动者权益。2. 法律依据:根据《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12号)第一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3. 核心分析:适用逻辑:只要满足上述三个条件,即使没有书面合同,劳动关系也成立。权利义务:劳动者有获得劳动报酬、享受劳动待遇等权利;用人单位有支付报酬、提供劳动条件等义务。关键构成要件:主体资格、劳动管理及劳动的关联性。4. 实务建议:收集证据:如工资支付记录(银行流水、工资条等)、工作证、考勤记录、同事证言等。可向劳动监察部门反映,请求协助调查。若需通过法律程序,可先申请劳动仲裁,仲裁委根据证据等认定劳动关系,不服仲裁结果可向法院起诉。 需注意证据要真实、合法、与劳动关系相关,否则可能不被采信,影响权益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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