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业人员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具体依据如下:1. 法律保障:《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明确规定从业人员在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因从业人员在前款紧急情况下停止作业或者采取紧急撤离措施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2. 生命健康优先:保障从业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是首要原则。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会极大地增加事故风险严重威胁从业人员生命所以赋予其拒绝权能有效保护自身安全。3. 监督权利:这一权利也是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的一种监督促使单位依法依规组织生产避免因违规指挥导致安全事故保障整个生产经营活动的安全有序进行。当面临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时从业人员应果断行使拒绝权并及时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相关情况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和工作场所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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