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定性:房屋质量问题投诉涉及到消费者权益保护及房屋质量监管等法律关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房屋质量问题若影响居住使用,可视为开发商或房东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规定,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一)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核心分析:若为新建商品房质量问题,开发商应承担保修责任。关键在于确定是否在保修期限内,以及质量问题是否属于保修范围。若是租赁房屋质量问题,房东有义务保证房屋符合居住使用条件。需明确质量问题对居住的影响程度。实务建议:收集证据,如照片、视频、维修记录等,证明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先与开发商或房东沟通,要求解决。若协商不成,可向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投诉,他们负责房屋质量监管。也可拨打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反映情况,由其协调相关部门处理。必要时,可通过法律途径,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承担维修、赔偿等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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