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定性:法院调解结案后,当事人之间的纠纷已通过调解方式解决,调解书具有法律效力。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规定,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第一百七十七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一)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以判决、裁定方式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裁定;(二)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错误的,以判决、裁定方式依法改判、撤销或者变更……调解书不属于可以上诉的判决、裁定范围。核心分析:法律适用逻辑:调解书经双方签收后生效,与判决具有同等效力,所以不能上诉。各方权利义务:双方需按照调解书履行各自义务。关键构成要件:调解书合法有效且已送达双方当事人签收。实务建议:若对调解结果有异议,不能上诉。但可在调解书生效后6个月内,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规定,向作出调解书的法院提出再审申请,理由包括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调解协议内容违反法律等。申请再审时,要收集能证明存在上述法定再审情形的证据,如调解时受胁迫的证据、调解协议违法的相关材料等。向法院提交再审申请书及相关证据,法院会对再审申请进行审查,决定是否启动再审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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