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法律定性:离婚协议书是夫妻双方在协议离婚时就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后所签订的书面协议,用于明确双方在离婚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关系。2.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3. 核心分析:适用逻辑:夫妻双方自愿离婚,需就相关事项达成一致并形成书面协议,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时提交。权利义务:双方应如实、公平地协商各项内容,保障自身及对方合法权益。关键构成要件:需双方自愿签订,内容合法、明确,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等有清晰约定。4. 实务建议:自行协商起草:双方就离婚相关事宜充分沟通协商后,自行起草离婚协议书,确保内容全面准确。明确条款:详细写明子女抚养安排、财产分配方式、债务承担等。一式三份:准备三份离婚协议书,双方各执一份,交婚姻登记机关一份。签订后妥善保管:以防丢失或损坏影响离婚登记办理。办理离婚登记时,按婚姻登记机关要求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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