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法律定性:离婚协议书中关于抚养费的约定属于离婚双方就子女抚养问题达成的民事协议,明确了一方对子女抚养费用的承担义务。2.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3. 核心分析:适用逻辑:双方协商确定抚养费数额、支付方式、支付期限等内容。权利义务:支付抚养费一方有按时足额支付的义务,抚养子女一方有监督使用确保用于子女生活学习等合理需求的权利。关键构成要件:明确抚养费金额,可按月、按年等约定支付方式及支付时间节点,同时可约定特殊情况的调整机制。4. 实务建议:确定抚养费数额时参考子女实际需求、当地生活水平及支付方收入状况。收集支付方收入证明等证据。双方协商一致后在离婚协议中清晰准确写明抚养费条款,并一式多份留存。若日后发生纠纷,可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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