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在重大误解的合同不属于无效合同而是可撤销合同。以下分点说明:1. 重大误解是指一方当事人因自己的过错导致对合同的内容等发生误解而订立了合同。比如对合同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等产生错误认识。2. 这种合同并非当然无效而是赋予受损害方撤销权。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3. 在被撤销前合同是有效的。一旦被撤销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4. 若要行使撤销权需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5. 合同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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