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法律定性:买卖合同书属于书证。书证是以文字、符号、图形等所记载的内容或表达的思想来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2.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规定,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3. 核心分析:法律适用逻辑:当涉及合同纠纷等案件时,买卖合同书作为书证,其记载的合同条款、交易内容等可直接证明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及交易事实。各方权利义务:持有买卖合同书的一方有义务在诉讼中出示该书证以证明主张,对方有质证权利。关键构成要件:需具备合同双方的签字或盖章,明确记载合同标的、数量、价格等主要条款。4. 实务建议:收集证据:妥善保管买卖合同书原件,若有多份,确保内容一致。证据出示:在诉讼中,按照法庭要求及时出示该书证,并对关键条款进行说明。证明力:一般情况下,书证具有较高证明力,但对方可能提出相反证据反驳,需做好应对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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