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事故主要分为以下四级:1. 特别重大事故: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2. 重大事故: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3. 较大事故: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4. 一般事故: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分级标准主要依据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数量、重伤人数以及直接经济损失的额度来确定。这些分级对于事故的调查处理、责任追究等具有重要意义。不同级别的事故调查处理的主体、程序以及处罚力度等都有所不同。准确划分事故等级有助于按照相应规定妥善处理事故保障安全生产秩序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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