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定性:自建房无证房拆迁补偿问题涉及到房屋所有权确认及拆迁补偿安置关系。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一条规定,因合法建造、拆除房屋等事实行为设立或者消灭物权的,自事实行为成就时发生效力。虽无证,但合法建造的自建房受法律保护。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核心分析: 对于无证自建房,首先要确定是否是合法建造。如果是在相关规定出台前建造,且符合当时政策等,应认定合法。 拆迁方有义务对合法建造的无证房进行合理补偿,被拆迁人有权获得公平补偿。关键在于证明房屋建造的合法性及实际使用情况等。实务建议: 收集建房相关证据,如建房时的材料购买凭证、邻里证人证言等,证明房屋建造时间及实际情况。 积极与拆迁方沟通协商补偿事宜,要求其按照合法程序评估补偿。 若协商不成,可向当地房屋征收部门或政府反映,寻求协调解决。必要时可通过行政复议甚至行政诉讼等法律程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要求合理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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