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法律定性:民诉简易程序是民事诉讼中一种简便、快捷的审理程序。2.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条规定,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的民事案件,适用本章规定。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前款规定以外的民事案件,当事人双方也可以约定适用简易程序。3. 核心分析:适用法院为基层人民法院及其派出法庭。适用案件需事实清楚,即案件事实明晰,无需复杂调查即可查明。权利义务关系明确,双方对权利义务归属无较大争议。争议不大,当事人之间矛盾较小。当事人也可约定适用简易程序。4. 实务建议:当事人可在起诉时书面约定适用简易程序。法院受理案件后,会根据案件情况决定是否适用简易程序。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通常会简化庭审程序等。当事人应按法院要求准备相关证据和材料,积极参与诉讼。若认为案件不应适用简易程序,可向法院提出异议并说明理由。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