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效益不好时一般情况下是可以辞退员工的但需符合法定条件和程序:1. 经济性裁员:公司需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2. 无过失性辞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3. 协商一致解除:公司与员工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公司不符合上述条件辞退员工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员工有权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要求公司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标准为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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