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法律定性:工程分包是指总承包人将其所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其他承包人完成的行为。2. 法律依据:《建筑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3. 核心分析:适用逻辑:总承包单位可依法分包部分工程给有资质的分包单位,需建设单位认可。主体结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权利义务:总承包单位对分包工程质量负责,分包单位向总承包单位负责,同时遵守总承包合同约定。关键构成要件:分包单位要有相应资质,分包行为需符合合同约定及经建设单位认可,主体结构不得分包。4. 实务建议:收集证据:保留分包合同、建设单位认可文件等。寻求帮助:若有纠纷,可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反映。法律程序: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通过仲裁或诉讼解决,注意诉讼时效等规定。 禁止分包的工程主要是主体结构工程等关键部分。合法分包需遵循法定程序和要求,以保障工程质量和各方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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