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定性:工程违法分包属于违反建筑工程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法律依据:《建筑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转包给他人,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第六十七条规定,承包单位将承包的工程转包的,或者违反本法规定进行分包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承包单位有前款规定的违法行为的,对因转包工程或者违法分包的工程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造成的损失,与接受转包或者分包的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核心分析:适用逻辑:只要存在违法分包行为,不论是否造成实际损失,都要承担相应行政责任。若因违法分包导致工程质量问题造成损失,需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权利义务:违法分包方需承担行政责任和赔偿责任;接受分包方可能需承担赔偿责任。关键构成要件:存在将工程分包给无资质单位、分包主体不适格等违法分包情形。实务建议:收集证据:如分包合同、付款凭证、工程现场照片等证明违法分包事实。寻求帮助:可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举报,由其进行查处。法律程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接到举报后,会进行调查核实,根据违法情节作出责令改正、罚款、吊销资质证书等处罚决定。若涉及民事赔偿纠纷,受损方可通过民事诉讼要求违法分包方和接受分包方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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