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定性:棚户区改造货币补偿属于房屋征收补偿范畴,是对被征收人因房屋被征收造成损失的一种经济补偿关系。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核心分析:适用逻辑:以市场价格为基础确定补偿标准,保障被征收人权益。权利义务:征收方有依法依规进行征收并合理补偿的义务;被征收人有配合征收、接受合理补偿的义务。关键构成要件:房屋合法存在、征收程序合法、评估机构资质合规且评估方法合理。实务建议:收集证据:保存好房屋产权证明等相关材料。了解评估:关注评估机构的选定及评估过程,如有异议及时提出。协商补偿:与征收方积极沟通协商补偿事宜,争取合理补偿。若协商不成,可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通过法律程序解决纠纷。法律程序大致为:先申请复议,对复议结果不服可在规定时间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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