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预售制度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正在建设中的房屋预先出售给承购人由承购人支付定金或房价款的行为。1. 预售主体:是依法设立并取得房地产开发资质的房地产开发企业。2. 预售条件:比如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等。3. 预售流程:开发企业需向房产管理部门申请预售许可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才能进行预售。在预售时要与承购人签订书面预售合同并按照规定到相关部门登记备案。4. 作用:对开发商而言可提前回笼资金缓解资金压力加快项目开发进度。对购房者来说有机会提前锁定心仪房源。但同时也存在一些风险如开发商可能出现资金链断裂、无法按时交房等问题。所以在参与商品房预售时购房者要仔细审查开发商资质及预售相关证件谨慎签订合同保障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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