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过一年未签劳动合同,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期间的双倍工资。计算双倍工资的期限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但最多不超过十一个月。同时,劳动者在这种情况下仍可继续在该单位工作,劳动关系继续存续。若后续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其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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