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造成轻微骨折的赔偿数额需根据具体情况确定。以下是赔偿的主要方面及要点:1. 医疗费:根据医院的诊断证明、病历、缴费凭证等确定实际支出的费用包括挂号费、检查费、治疗费、药费等。2. 误工费:按照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计算。误工时间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收入状况如果有固定收入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3. 护理费:若受害人需要护理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4. 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5. 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一般来说轻微骨折赔偿可能在几千元到数万元不等。具体赔偿数额需综合各项因素通过双方协商或经法院审理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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