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法律定性:事故认定书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交通事故现场勘查、调查后,根据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制作的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2.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二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3. 核心分析:适用逻辑:依据上述规定确定制作时间。各方权利义务:事故认定书对事故责任进行划分,涉及事故当事人的赔偿责任等权利义务。关键构成要件:主要是现场调查情况、是否逃逸、检验鉴定结果等影响制作时间。4. 实务建议:事故认定书一般不存在有效期限制。但在涉及民事赔偿诉讼时效等问题时需注意。如果涉及赔偿,当事人应及时依据事故认定书主张权利。通常民事赔偿诉讼时效为三年,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收集事故认定书及相关事故证据,如现场照片、证人证言等。若对事故认定书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复核。一般在收到事故认定书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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