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定性:退休人员除养老金外的其他收入属于应税所得,需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规定,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一)工资、薪金所得;(二)劳务报酬所得;(三)稿酬所得;(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五)经营所得;(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七)财产租赁所得;(八)财产转让所得;(九)偶然所得。核心分析: 适用逻辑:退休人员取得的其他收入符合上述应税项目的,应按规定纳税。 权利义务:退休人员有纳税义务,税务机关有依法征税的权力。 关键构成要件:确认收入性质属于应税项目范围。实务建议: 明确收入性质:确定收入属于哪种应税所得类型。 收集相关凭证:如劳务合同、稿酬支付记录等。 计算应纳税额:按照对应税率和扣除标准计算。 申报纳税:可通过电子税务局或前往办税服务厅申报,一般在取得收入的次月15日内申报缴纳。如对纳税有疑问,可咨询当地税务机关12366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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