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法律定性:临时工在工地因工伤骨折,属于工伤事故引发的赔偿纠纷。2.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虽然是临时工,但只要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就受工伤保险保障。3. 核心分析:适用逻辑:首先需确认劳动关系,然后认定工伤,再根据工伤等级确定赔偿标准。权利义务:临时工有获得工伤赔偿的权利,用人单位有支付赔偿的义务。关键要件:存在劳动关系、因工作原因受伤、经工伤认定。4. 实务建议:收集证据:如劳动合同、工作证、考勤记录、工友证言、医院诊断证明等。申请工伤认定:由用人单位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根据工伤认定结果,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鉴定。协商赔偿:与用人单位协商赔偿事宜,协商不成可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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