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定性:再审是否开庭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它涉及到对原审判决的再次审查及纠错程序。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的案件,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由第一审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一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当事人可以上诉;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由第二审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审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人民法院审理再审案件,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核心分析:适用逻辑:若原审为一审,再审按一审程序,可能开庭;原审是二审,再审按二审程序,一般不开庭,但符合特定情形可开庭。权利义务:再审中当事人有相应的举证、辩论等权利义务。关键构成要件:如存在新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等法定情形可能导致开庭。实务建议:当事人可留意再审法院的通知。若希望开庭,可积极准备新证据等材料并提交。收集证据要合法合规,如通过合法途径获取证人证言、书证等。若对再审程序不了解,可向原审法院或上级法院咨询,也可寻求专业律师帮助。法律程序大致是先由当事人申请再审,法院审查决定是否再审,再审时按相应程序进行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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