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法律定性:驾照在被扣分后仍然可以使用,但需根据扣分情况区别对待。2.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机动车驾驶人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除给予行政处罚外,实行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制度,记分周期为12个月。对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达到12分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该机动车驾驶人应当按照规定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学习并接受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拒不参加学习,也不接受考试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告其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3. 核心分析:一般情况下,只要驾照扣分未达到12分,在记分周期结束时会自动清零,驾照可正常使用。若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驾照会被扣留。驾驶人需在15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7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学习完成后,车辆管理所应当在20日内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拒不参加学习,也不接受考试的,公告停止使用驾照。4. 实务建议:驾驶人可通过交通管理部门官方网站、手机APP等渠道查询驾照记分情况,以便及时了解。当发现记分接近12分,可提前规划学习和考试安排,避免因记分达到12分导致驾照被扣留。若对扣分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申请行政复议,提供相关证据证明自己不应被扣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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