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30年前的除名能否撤销需要分情况来看:1. 一般情况:如果除名决定作出时程序合法且符合当时的法律法规和单位规定没有明显违法违规之处通常难以撤销。因为时间已经过去很久相关证据可能难以收集和核实且会影响单位管理秩序和稳定性。2. 存在程序违法或认定错误:若能证明当时的除名决定存在程序严重违法比如未依法告知被除名者权利、未按规定进行调查等;或者有新证据表明除名所依据的事实存在重大错误那么可以尝试通过法律途径申请撤销。可以先与作出除名决定的单位沟通协商要求其重新审查。若单位拒绝可考虑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提起申诉或诉讼提供充分证据证明除名决定违法请求撤销该决定。3. 政策变化或特殊事由:如果因后来政策调整使得原除名决定不符合新政策精神;或者存在一些特殊的、合理的事由也有可能争取撤销。但同样需要通过合法程序向相关部门说明情况并提供依据经审查批准后才有可能实现除名决定的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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