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的浩渺海洋中,遇到一位专业可靠的律师,就如同在迷雾中找到了灯塔。盐城祝德宇律师,就是这样一位值得信赖的法律引路人。他凭借丰富的经验和卓越的专业能力,成功处理了众多复杂案件,其中案件更是彰显了他的实力与担当。专业背景深厚,多领域游刃有余祝德宇律师就职于江苏善合律师事务所,拥有扎实的教育背景,毕业于南京陆军指挥学院法律专业以及南京政治学院国际贸易专业。他还具备心理健康教育教师资格证、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等多个专业能力证书。作为江苏善合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同时担任多家企业及机关单位的法律顾问,祝德宇律师在建设工程、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合同纠纷、婚姻家事、交通事故等多个领域都有着丰富的经验和出色的表现。经典案例四:“零时生效”条款无效,伤者获全额赔付案情复杂,争议重重2024年1月28日16时许,A先生驾驶临牌小客车与骑电动两轮摩托车的B女士发生碰撞,致B女士受伤、车辆受损。交警认定A先生负主要责任,B女士负次要责任。然而,商业险保单约定“次日零时生效”,事故发生在保单生成后、零时前,保险公司能否拒赔商业险;电动两轮摩托车无牌上路,是否应大幅减轻机动车方责任;医疗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等50余万元损失如何分担,这些问题成为了案件的争议焦点。精心准备,据理力争祝德宇律师在诉前第一时间指导B女士固定全部医疗票据、用药清单、门诊病历,补充诊所发票对应的处方,排除保险公司“非医院票据不认可”抗辩。调取4S店投保流程录像、保费支付凭证,证明投保人已即时缴费、保单即时生成,保险公司未就“零时生效”条款作口头或书面提示。申请射阳县人民医院司法鉴定所进行伤残及三期鉴定。立案与证据交换阶段,将A先生、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市分公司、道路救助基金紫金财险列为共同被告,并提交相关法律条文及类似判例,论证“次日零时起保”属于无效格式条款。庭审交锋中,祝德宇律师针对保险公司的抗辩,据理力争,指出投保人缴费且保单已生成,合同即时成立并生效;“零时生效”条款减轻保险人责任、排除投保人要保障利益,未尽提示说明义务,无效。胜诉判决,意义重大2025年10月,法院作出判决,认定“次日零时起保”条款无效,保险公司在交强险及300万元商业三者险内承担75%责任。B女士一次性拿到27.7万元赔偿款,无需另行向车主追偿,后续治疗、康复费用有了保障;A先生亦无需自掏腰包,纠纷一次性解决。法院首次在盐城地区以判决形式否定“次日零时生效”商业险行业惯例,为同类案件提供了范例。其他案例同样出色,彰显专业实力除了这起经典案例,祝德宇律师还成功办理了多起复杂案件。如案件,在没有借条、合同的情况下,通过收据内容、签章、付息行为、录音追认形成证据链,破解被告“原告还款”诡辩;案件,通过诉前财产保全与区块链存证,把“胜诉”提前锁定为“到账”;案件,明确了“先票后款”条款在实际施工人主张权利时的适用边界。祝德宇律师以专业深耕诠释匠心,用法者仁心守护正义。如果您在法律方面遇到难题,不妨选择祝德宇律师,让他为您的合法权益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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