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法律定性:快递拒收后寄回是否收费属于快递服务合同履行过程中的问题,涉及寄件人和快递公司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2.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在快递服务合同中,若双方未明确约定拒收寄回的收费事宜,应依据合同的一般履行原则及公平合理原则处理。3. 核心分析:首先看快递服务合同约定,若有约定按约定执行。若未约定,快递公司为寄件人提供了寄出和寄回的服务,合理收取费用有一定合理性,但需考虑公平性。寄件人有权知晓收费标准,快递公司有义务提前明确告知。关键在于双方是否对拒收寄回收费有过事先约定以及快递公司告知义务的履行情况。4. 实务建议:寄件人可查看与快递公司签订的合同条款,看是否有关于拒收寄回收费的约定。若合同未约定,可联系快递公司客服,询问拒收寄回的收费政策及标准,要求对方明确告知。若对收费有异议,可与快递公司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邮政管理部门投诉,寻求行政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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