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法律定性:未签订劳动合同属于劳动争议范畴。2.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3. 核心分析:适用逻辑:用人单位有义务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未签则需承担支付双倍工资的责任。权利义务: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签订合同并支付双倍工资差额;用人单位有签订合同及依法支付工资的义务。关键构成要件: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且未签订书面合同。4. 实务建议:收集证据:如工资发放记录、工作证、考勤记录等能证明劳动关系的材料。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也可直接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仲裁流程:提交仲裁申请书及证据材料,仲裁委受理后安排开庭,双方举证质证,最后由仲裁委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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