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定性:农村房屋拆迁补偿属于行政征收范畴,涉及到对农村集体土地上房屋及相关权益的处置。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具体到广东省,依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等相关规定执行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核心分析: 适用逻辑:根据土地管理法,农村房屋拆迁要保障农民权益,按规定给予各项补偿。 权利义务:拆迁方有依法补偿的义务,被拆迁方有获得合理补偿的权利。关键构成要件包括房屋合法性认定、面积测量、合理评估等。 实务建议: 收集证据:收集房屋产权证书、建房审批手续等证明房屋合法及面积等情况的材料。 了解政策:向当地自然资源部门或镇政府咨询拆迁补偿政策。 协商补偿:与拆迁方协商补偿事宜,达不成协议可申请行政裁决或提起行政诉讼,走法律程序维护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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