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定性:田地被征收属于土地征收法律关系。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核心分析: 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 安置补助费根据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 关键在于当地制定的区片综合地价,这是确定补偿数额的重要依据。实务建议: 首先向当地自然资源部门或征收部门咨询所在区域的区片综合地价标准。 收集土地相关权属证明,如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等。 若对补偿数额有异议,可与征收部门协商沟通。协商不成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通过法律程序解决纠纷。法律程序一般是先申请复议,对复议结果不服再起诉;也可直接起诉。 需注意在规定时间内提起相应程序,避免错过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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