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法律定性:对违规建筑进行强拆不一定是违法行为。2. 法律依据:根据《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八条规定,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的决定后,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的,建设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责成有关部门采取查封施工现场、强制拆除等措施。3. 核心分析:首先,强拆主体必须是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责成的有关部门。其次,强拆需满足一定前提,即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已作出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的决定,且当事人不履行相关决定。关键构成要件在于强拆程序是否合法,包括是否依法公告、是否保障当事人陈述申辩权利等。4. 实务建议:若遇到对违规建筑的强拆,被拆迁人应先确认强拆主体及是否履行了法定程序。收集相关证据,如强拆现场照片、视频,政府部门的相关决定文件等。可向当地政府部门反映情况,要求核实强拆合法性。若认为强拆违法,可通过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途径维权,复议期限一般为60日,诉讼期限一般为6个月,要注意在规定时间内提起相应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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