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拆迁办不给拆迁协议可按以下方式处理:1. 向拆迁办上级主管部门反映:首先尝试向拆迁办所属的政府部门或其上级管理机构投诉要求其督促拆迁办依法依规提供拆迁协议。比如如果拆迁办是区政府设立的可向区政府相关部门反映。2. 申请行政复议:若对拆迁办的行为不满可在规定时间内(一般是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当地人民政府或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复议机关会对拆迁办不提供协议的行为进行审查并作出相应决定。3. 提起行政诉讼:若行政复议后仍未解决问题可在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通过司法途径要求法院判令拆迁办提供拆迁协议。在诉讼过程中要准备好相关证据如与拆迁办沟通的记录、拆迁相关文件等以支持自己的诉求。总之通过这些合法途径能有效促使拆迁办履行其应尽义务保障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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