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定性:农村拆迁补偿涉及到对农村集体土地上房屋及附着物的征收补偿关系。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核心分析: 补偿标准需公平合理,要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 房屋补偿包括房屋价值补偿、搬迁费、临时安置费等。地上附着物和青苗也有相应补偿。 关键在于准确评估土地及附着物价值,保障农民知情权、参与权等。实务建议: 关注当地政府发布的拆迁补偿公告,了解具体补偿标准和流程。 对补偿有异议可与拆迁部门协商,要求重新评估。 若协商不成,可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收集好房屋产权证明、土地权属证明、拆迁公告等相关证据。一般先向当地自然资源部门咨询,如对复议结果不服,可在规定时间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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