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法律定性:留置权是指债权人按照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留置该财产,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2.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七条规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权人为留置权人,占有的动产为留置财产。3. 核心分析:债权人合法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如基于保管合同、运输合同、加工承揽合同等。债权已届清偿期,即债务人的债务履行期限已到。动产与债权属于同一法律关系,但企业之间留置的除外。4. 实务建议:收集证据:证明合法占有动产的合同、交付凭证等。确定债权期限:明确债务人债务的到期时间。行使留置权:通知债务人在合理期限内履行债务,若未履行,可依法处置留置财产。但要注意留置财产价值应与债权大致相当,避免过度留置给债务人造成不合理损失。处置时应遵循法定程序,如通过拍卖、变卖等方式。潜在风险:若留置财产价值与债权严重不匹配,可能面临法律纠纷,被认定为滥用留置权。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