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法律定性:工程欠款纠纷属于民事合同纠纷范畴。2.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八十八条规定,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3. 核心分析:适用逻辑:根据合同约定,承包人完成工程建设后,发包人应依约支付价款。若发包人拖欠,承包人有权主张权利。权利义务:承包人有完成工程并交付合格成果的义务,同时享有获得工程款的权利;发包人有支付工程款的义务,享有监督工程质量等权利。关键要件:需证明双方存在合法有效的建设工程合同关系,以及承包人已按约完成相应工程。4. 实务建议:收集证据:如合同、工程验收记录、工程量清单、付款凭证、催款记录等。协商解决:先与发包人友好协商,明确欠款金额、支付时间等。寻求帮助:协商不成可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投诉,或申请建设工程纠纷调解机构调解。法律程序:若仍无法解决,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途径追讨欠款,注意诉讼时效为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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