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法律定性:发送辱骂短信属于侵犯他人名誉权的行为,情节严重的可能涉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2.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条规定,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规定,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3. 核心分析:适用逻辑:辱骂短信损害了他人名誉,符合侵犯名誉权的构成要件,若达到公然侮辱程度,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权利义务:被辱骂者有权要求停止侵权、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等。发送者有不得侵犯他人名誉权的义务。关键构成要件:要有辱骂的内容,且该内容公然传播,对他人名誉造成损害。4. 实务建议:收集证据:及时保留辱骂短信。寻求帮助:可以向公安机关报警,也可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对方承担侵权责任。法律程序:报警后,公安机关会根据情节进行调查处理;民事诉讼一般需先向法院提交起诉状、证据等材料,法院受理后会安排开庭审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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