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刀伤人致轻伤赔偿一般包含以下方面:1. 医疗费:根据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和缴费凭证赔偿伤者因治疗而支出的各项费用包括挂号费、检查费、治疗费、药费等。2. 误工费:按照伤者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医院证明或司法鉴定确定收入状况按其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有固定收入的按实际减少金额算;无固定收入的参照近三年平均收入计算无法参照的按相同或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计算。3. 护理费:若伤者需要护理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规定计算;无收入或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4. 交通费:赔偿伤者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交通费用以正式票据为凭包括公交车票、出租车票等。5. 营养费:根据伤者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一般是按照一定标准每日给予一定金额的营养补助。6. 精神损害抚慰金:持刀伤人给伤者带来精神痛苦可主张精神损害抚慰金具体数额由法院根据案件具体情况酌定。赔偿时双方可先协商协商不成的伤者可通过民事诉讼等法律途径解决由法院根据具体证据和法律规定判决赔偿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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