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法律定性:刑事附带民事赔偿中,被告人拒不支付赔偿款的行为属于违反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行为。2.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采取执行措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3. 核心分析:适用逻辑:刑事附带民事判决生效后,被告人就应履行赔偿义务。若不履行,法院可依申请启动强制执行程序。权利义务:申请执行人有权要求法院强制被告人履行赔偿义务;被告人有义务按照判决支付赔偿款。关键构成要件:一是被告人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二是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如隐匿、转移财产等。4. 实务建议:申请执行人可向作出判决的法院执行局申请强制执行,提交强制执行申请书、生效判决书等材料。协助法院查找被告人财产线索,如房产、车辆、银行账户等。法院执行局会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必要时对被告人司法拘留。情节严重的,会依法追究其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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