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的浩渺海洋中,每一个案件都是一场充满挑战与未知的航行。广西望之辩律师事务所的龚振中律师,凭借着深厚的法律素养和丰富的实战经验,在众多刑事案件中为当事人撑起了正义的一把伞。其中,L某某(化名)涉嫌骗取贷款、合同诈骗罪一案,堪称龚振中律师辩护生涯中的经典之作。一审法院判决L某某(化名)犯骗取贷款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0元;犯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00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700000元。这样的判决对于L某某(化名)来说,是沉重的打击。然而,L某某(化名)并未放弃希望,他提出了上诉,并委托广西望之辩律师事务所的龚振中、黄露仪律师作为其二审阶段的辩护人。接受委托后,龚振中律师和黄露仪律师迅速展开了工作。他们深知,要想为L某某(化名)争取到公正的判决,就必须对案件进行深入细致的研究。于是,他们通过数十次会见L某某(化名),全面了解案件的细节和L某某(化名)的诉求。同时,他们对全案卷宗进行了深度阅卷,对每一份证据材料都进行了精准的攻防分析。在这个过程中,他们发现了一审判决存在的诸多缺陷,并通过提交8份申请材料系统性地揭露了这些问题。在二审阶段,龚振中律师和黄露仪律师从定罪、证据、量刑三个方面提出了详细的辩护意见。在证据部分,他们指出在案书证、物证、证人证言、鉴定报告等均不具有合法性。例如,某些书证的取得可能存在程序违法的问题,证人证言可能存在虚假陈述的情况,鉴定报告可能存在不科学、不准确的地方。这些问题的存在,使得一审判决所依据的证据链出现了严重的漏洞。为了进一步证明L某某(化名)的清白,龚振中律师和黄露仪律师还在二审阶段提交了多份新证据以及专家论证意见书。这些新证据和专家论证意见书,为案件的审理提供了新的视角和思路。通过系统性程序救济与证据攻防,他们成功推动二审法院以“事实不清”为由发回重审,并协助当事人获得取保候审。龚振中律师的辩护思路清晰而独特。首先,他进行了精准罪名重构。通过对证据体系的重构与法律要件的实质审查,他成功证明L某某(化名)的行为既不构成合同诈骗罪,亦不构成骗取贷款罪。他指出,L某某(化名)的行为缺乏非法占有目的,虚构事实也不成立。在构成要件的精准比对中,他从主客观两个方面进行了双重论证,使得辩护观点更加具有说服力。其次,龚振中律师打出了程序救济组合拳。他提交了《同案犯出庭申请书》《证人出庭申请书》《开庭审理申请书》等程序性文件,成功激活了法庭对控方证据链的实质审查。这些程序性文件的提交,使得法庭能够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案件的真实情况,为公正判决提供了有力的保障。最后,龚振中律师进行了证据三性攻坚。他针对书证、鉴定报告、证人证言等多项核心证据,对控方赖以支撑合同诈骗罪的核心证据展开了系统性反驳。通过对证据合法性的审查,包括取证程序合法性、证据形式合法性、证据内容合法性等方面,他成功实现了关键证据全链条排除,使得合同诈骗指控失去了支撑。2025年6月18日,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刑事裁定书,以原判决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撤销一审判决,发回重新审判。同时,一审法院决定对L某某(化名)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这一结果,不仅为L某某(化名)带来了新的希望,也彰显了龚振中律师卓越的辩护能力和对法律正义的执着追求。在这个案件中,龚振中律师用自己的智慧和勇气,为当事人赢得了公正的审判机会。他的辩护工作不仅体现了他深厚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更体现了他对当事人负责、对法律正义坚守的职业精神。相信在未来的法律征程中,龚振中律师将继续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不懈努力,为更多的当事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让法律的阳光照亮每一个角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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