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质保金的计算方式如下:1 一般比例约定:通常由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常见比例为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至5%。例如工程总价款为1000万元若约定质保金比例为5%则质保金金额为1000×5% = 50万元。2 按合同约定时间计算: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质保期开始起算。质保期满且承包人履行了质量保修义务发包人应按照合同约定退还质保金。3 质保期内扣除维修费用:若在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维修维修费用可从质保金中扣除。比如维修花费20万元若质保金有50万元扣除后质保金剩余30万元。4 利息计算:对于返还的质保金是否计付利息也按合同约定执行。若合同未约定一般认为在质保期满后应返还质保金及相应利息。利息通常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总之工程质保金的计算依据合同约定的比例、时间等条款在质保期内根据实际质量情况进行相应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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