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先物业公司不公示公共收益是违反相关规定的。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等法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定期将服务的事项、负责人员、质量要求、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履行情况以及维修资金使用情况、业主共有部分的经营与收益情况等以合理方式向业主公开并向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报告。2 然而一般情况下不能直接以物业公司不公示公共收益为由拒交物业费。物业费是用于小区公共区域的日常维护、保洁、安保等服务的费用。3 但如果业主与物业公司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中有明确约定将公示公共收益作为物业服务的一项重要内容且约定若未公示则业主有权采取相应措施如拒交部分物业费等那么在这种情况下业主可以依据合同约定拒交物业费。4 若没有合同约定业主可以通过合法途径要求物业公司公示公共收益并向相关部门反映物业公司的违规行为。在物业公司仍不改正的情况下业主可以考虑通过业主大会等形式与物业公司协商解决或在必要时通过法律诉讼等方式维护自身权益但不能擅自直接拒交物业费以免自身面临违约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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