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注册需遵循以下核心规定:一、商标构成要求:可由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等要素组成,需具备显著性(不得为商品通用名称、直接描述商品功能等缺乏识别性的内容),且不得违反禁用条款(如国旗国徽、有害公共利益的标识)。二、申请主体范围: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自然人申请需具备经营活动资质(如个体工商户执照)。三、申请原则:以先申请原则为主(同日申请的,优先核准使用在先的申请人);烟草等特定商品实行强制注册,未注册不得生产销售。四、审查与核准程序:需经形式审查(材料完整性)、实质审查(合法性、显著性、在先权利冲突),审查通过后公告3个月,无异议则核准注册并颁发商标注册证。五、禁止性规定:不得损害他人在先权利(如著作权、姓名权),不得恶意抢注他人已使用的未注册商标或具有一定影响力的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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