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执照简易注销公示期满后,需按以下步骤办理:1.提交注销申请材料:在公示期满后30日内,向登记机关提交《注销登记申请书》《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全体投资人签署的《注销承诺书》、营业执照正副本(遗失需登报声明)、清税证明(已完成清税的)及其他必要材料(如分支机构注销证明等);2.登记机关审核:登记机关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符合条件的出具《注销核准通知书》,完成注销登记;不符合条件的,一次性告知需补正的材料或不予注销的理由。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
2004~2026年,27W+ 专业律师在华律网
解决了 5,000W+ 个问题
今日咨询:3,189 条,律师解答:8,336 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