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房二卖且涉及搬迁的情形下,可按如下方式处理:首先,要明确两份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若均不存在法定无效情形,通常都是有效的。对于已办理房屋产权过户登记的买受人,其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有权要求实际占有房屋的一方搬迁。若都未办理过户登记,已合法占有房屋的买受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取得房屋所有权的权利,也可要求另一方搬迁。若既未过户也未实际占有房屋,先行支付全部或大部分购房款的买受人有权主张房屋权利,要求搬迁。若上述情况都难以区分,各买受人均可依据合同要求卖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无法取得房屋造成的损失,卖方应承担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等责任。同时,受损方还可根据具体情况,考虑是否能主张卖方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在处理过程中,各方应依据相关法律法规,通过协商、调解或诉讼等合法途径解决纠纷,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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