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案件可以进行特别授权。特别授权是指当事人委托诉讼代理人时,授予其进行涉及实体权利处分事项的诉讼权利。在离婚案件中,特别授权的范围通常包括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等。然而,即便存在特别授权,离婚案件中的当事人仍需出庭。因为离婚诉讼涉及身份关系,法院需审查双方感情是否确已破裂等实质性问题,这些往往需要当事人亲自表达真实意愿和情感状态,以便作出公正裁决。同时,特别授权应当以书面形式明确记载于授权委托书之中,详细列举授权的具体事项,确保代理人的行为在当事人授权范围内。并且,当事人要充分了解特别授权的法律后果,谨慎作出授权决定,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在离婚诉讼过程中得到妥善维护,避免因授权不当而产生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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