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履行地的认定,需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及具体情形确定。一般而言,若合同有约定履行地点的,从其约定。这是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的体现。若合同没有约定履行地点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即时结清的合同,交易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此外,在确定房屋买卖合同履行地时,还需考虑实际履行情况等因素。例如,当事人是否在约定的地点进行房屋交付、款项支付等行为。如果当事人实际履行行为与约定不符,可能会影响履行地的认定。准确认定房屋买卖合同履行地,对于确定案件管辖法院等具有重要意义,有助于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确保合同纠纷得到妥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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